索引号: | 115104000/2025-000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 泸州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局 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泸州监管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文号: | 泸市财规〔2025〕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泸市财规〔2025〕1号(泸州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泸州市财金互动政策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兴泸担保集团:
《泸州市财金互动政策十二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
泸州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局 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泸州监管分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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