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57号),提前下达我市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8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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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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