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泸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我市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等规定,制定了《泸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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