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财政全额资助特殊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泸州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民生实事工作要求,聚焦全市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民生福祉,统筹财政资金,全额资助特殊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意外伤害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优化财政资金统筹。为落实党委政府对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市财政局统筹残保金、福彩金等资金共计1100余万元,全额资助特殊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引入商业保险参与民生保障的有效模式,通过政府全额资助、商业保险承保,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弱势群体兜底保障体系。
二是聚焦特殊群体保障。精准覆盖意外伤害风险较高、抵御能力较弱的群体,将全市范围内残疾人,60至80岁特困、低保、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的老年人以及80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保险范围,受益对象达到37.2万人。此次意外伤害保险,采取“政府统一投保、个人免申即享”的团体投保方式,确保对象应享即享。
三是尽力减轻经济负担。为增强特殊群体获得感,尽力减轻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负担,我市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广、水平高,保障范围涵盖意外身故、伤残、医疗、住院津贴等九个方面类,特别是将民用燃气/电、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纳入保障范围,最高赔付金额达到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