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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来源:泸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16: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4月至6月,市审计局对我单位市本级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本次公开审计查出整改问题共26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7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9个。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切实提升整改效能,我局研究制定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组织责任人员对标问题一一分解,积极落实整改,截至公告日已完成19个问题的整改,7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正在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事项

1.收入管理不到位。

2025年已组织对多收财政收入进行核实,并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泸州开放大学将多收资金全部办理退库手续。

2.少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已会同市城管执法局追收少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截至8月底已全部收回。

3.未及时督促代收单位上缴污水处理费。  

经协调,市城管执法局已函告兴泸水务公司,督促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上缴代征的污水处理费。

4.支出管理不规范。

完善转移支付分配下达管理机制,督促按时分配下达,在2026年预算编制通知中要求转移支付收到后30日内分配下达完毕。

5.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应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产业扶持资金。

今后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使用要求安排预算。

6.一般性支出管理不到位。

已在一体化系统设置“三公”经费等科目调剂限制,严防随意调剂。2026年预算编制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加大部门决算审核力度,确保数据衔接。

7.决算编报不准确。

全面清理财政专户资金,对涉及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其他股利、股息收入),截至10月9日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

8.预算衔接不充分。

印发强化“三保”工作通知,制定“三保”保障清单,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衔接性。加强和财政厅、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在后续预算编制中同步调整公共预算与社保基金预算差异,实现二者在资金规模等关键指标上的协调统一。

9.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彩票公益金统筹管理不规范。

已开展资金清算并收回多拨付资金。督促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10.未收回福利彩票公益金结余资金。

已正式发文收回福彩结余资金,截至8月22日,三个县已将结余资金缴回。

11.预算级次管理不规范。

切实加强单位用款计划审核,对不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资金拨付及时纠正,2025年省级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对下分配资金由下达市红十字会调整为直接下达江阳区财政局,规范预算级次管理。

12.结对帮扶资金效益有待提高。

已发函督促主管部门指导苍溪县按时完成审计整改。苍溪县将严格按照财政厅和省委组织部印发的《规范39个欠发达县域省内结对帮扶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编制2026—2027年结对帮扶规划,确保帮扶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13.部分资产未及时准确确权移交。

泸州•苍溪产业协作园建设项目、鸳溪镇自来水提升项目、苍溪县山水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巩固提升项目等4个项目,玉龙村基础设施补短建设和人才之家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改。

14.全民健康工程补助资金管理不严格。

已对全民健康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追减指标方式收回江阳区重复申报补助资金。

15.对未完成规定的必检项目体检人员仍给予补助。

已对全民健康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退回2021-2023年度全民健康工程市级补助资金。

16.未核减卫生医疗机构用已收费体检人员申报的全民健康补助资金。

已对全民健康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退回重复申报资金。

17.推进部门绩效自评工作不到位。

所有市级部门已完成2023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在一体化系统中上传工作。

18.违规改变债券资金用途。

已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变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将老窖历史文化产业园暨四川中国白酒博物馆征地拆迁等建设内容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程序将调整情况报财政厅备案,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使用资金。

19.专项债券动态管理落实不到位。

开展穿透式监测,按月填报建设、运营和当月产生的实物工作量,通过线上系统监测和线下实地核查,确保数据填报真实有效,完成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二)正在整改事项

1.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收缴不及时。

经会同国土部门、税务部门会商研判,已协调税务机关出具非税收入催缴通知书,要求泸州酒城明珠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缴纳价款及违约金。

2.代编预算占比较大。

参照省级预算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已通过2025年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将部分今年无法执行的代编预算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3.管理制度不健全。

参照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草拟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与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印发加强教育体育领域项目及资金管理通知,对教育体育领域项目及资金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4.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质效不高。

加强绩效监控各项工作和监控结果应用工作,严格按照财政厅新出台的《四川省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川财绩〔2025〕10号)内容和要求开展绩效监控。

5.专项债券资金闲置。

闲置资金已实现支出2244万元,剩余债券资金预计在今年12月底前使用完毕。下一步,将及时组织项目单位优化施工流程,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避免债券闲置浪费,发挥债券资金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同时落实债券还本付息来源,确保按时偿还债券本息。

6.债券项目收入未达到预期。

经协调,由城投静态公司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停车计费模式调整工作,提高项目收益。已完成停车计费模式调整的成本监审、制定调整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下一步将根据情况完善停车计费模式调整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开展听证、完成停车计费模式调整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向上沟通汇报,了解《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情况,做好后续工作。按照国务院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精神,分年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调度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偿还债券本息,确保专项债券区域平衡。

7.违规抵押债券资金项目资产。

督促兴泸环境科技公司加强与抵押银行对接,按月监控还款进度,根据合同要求在抵押合同结束后立即收回抵押资产。

三、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对于审计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及时采纳,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

(一)健全制度体系建设,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2025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关于年休假相关政策口径的解答》《泸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同时,全面梳理专项债券项目情况,完善专项债券监测系统信息,强化动态监管和地方债务管理,降低债务风险。

(二)严格预算执行约束,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重点工作纳入2026年预算编制安排,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适当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一般性支出。规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一般性支出纳入预算绩效考核内容,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指标及支付审核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提升部门自评质量。推动绩效目标、绩效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绩效信息公开透明度。做实绩效结果应用,提升绩效结果应用的全面性、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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