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0363/2019-00020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2-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04A财政 |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泸州市财政局下属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管理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编制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规划和预算、决算;审批单位住房资金使用,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参与拟定住房政策性贷款,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贷款利率,负责住房资金的保值增值以及各类住房资金的核算工作。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六部一室(行政办公室、会计核算部、归集管理部、信贷部、网络信息部、稽核部、直属营业部)和6个区县分支机构(龙马潭、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管理部)。
(三)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市以“强化宣传促扩面、降低个贷防风险、优化系统提服务、深化改革谋发展”为主线,突出“抓扩面、降个贷、提服务、建内控、促改革、强管理、重党建”七个工作要点,全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计划任务。
1、加大政策宣传,狠抓制度扩面。以新媒体宣传为主、外部合作宣传为辅,全面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常态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与催缴催建力度,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提高执法和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2、坚持“房住不炒”,降低使用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使用坚持“房住不炒”原则,以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为宗旨,科学合理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坚持按计划使用,争取把个贷率降至100%以内,经管委会决策批准,严格按计划放贷,加强贷后管理工作,降低项目和个贷风险。
3、提升服务能力,优化业务系统。加强窗口人员服务礼仪、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结合中心实际,不断完善优化新业务系统,要求前台努力实现“综合柜员制”管理,深化大数据的应用和信息共享,主动加强数据外联,进一步提升数据共享的广度和深度,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化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争取让职工少跑路。
4、健全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控。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全面加强公积金中心归集、信贷、财务、合同、采购、项目建设等业务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使公积金中心内部控制全面覆盖和全程覆盖,不留死角与真空地带,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业务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5、以改革为动力,促进自我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结合中心自身实际,充分制定中心发展、改革的可行性方案,科学设置内部机构及其岗位职能职责,建立中心内部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制度,打造一流队伍,激发内生动力,稳步推进绩效管理与目标考核,促进公积金事业大发展。
6、加强业务培训和全程管理。中心以岗前培训、任职培训为重点,对员工开展多层次培训。实施前台业务综合柜员制,要求各部室及时修订业务规程、操作细则、办事指南,加强干部职工、专管员培训学习,确保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建立听取员工合理化建议的常态机制,鼓励员工为公积金事业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开展中心文化建设活动,提升员工综合素养,增强中心整体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7、加强中心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培训会、专题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和党建活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开展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懂专业、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住房公积金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132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17.20万元、下降12.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经费,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321.70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1132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17.20万元、下降12.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经费,其中:人员支出744.35万元、占6.57%,日常公用支出68.04万元、占0.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1万元、占0.08%,项目支出10500.00万元、占92.74%。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2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2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17.20万元、下降12.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经费。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21.7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78.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21.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17.2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9%;住房保障支出11178.3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8.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的退休人员慰问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1178.3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职工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服务器及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经费、贯彻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系统升级经费、住房公积金归集、信贷、稽核购买服务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1.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3.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200%,变动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次数、标准。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监管部门检查,省内外相关部门来泸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6.25%,主要原因是财政按6万元/辆口径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心现有公务用车8辆。
(四)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2辆,商务车1辆。均属于正常使用状态公务用车,其中2辆已使用14年以上,其余均使用9年以上。因购置时间较长,车辆出现不同程度的故障,经常需要大的维修。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本级及区县分支机构外出出差、市内调研及业务监督检查、贷款项目审查等工作的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7.75万元、下降186.15%,主要用于业务系统硬软件维护、日常办公用纸采购、日常办公电子设备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科学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及省住建厅监管处的有力指导下,力抓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强化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
2019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计划35亿元;计划回收贷款本息7亿元;提取公积金计划不超过25.2亿元或当年归集额的70%;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不超过10亿元;力争使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较2018年度降低5个百分点以上,力争降至100%以内;计划当年归还信用借款至少13.18亿元,新增短期信用借款控制在6亿元以内,净减少信用借款7.18亿元以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泸州市财政局下属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管理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编制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规划和预算、决算;审批单位住房资金使用,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参与拟定住房政策性贷款,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贷款利率,负责住房资金的保值增值以及各类住房资金的核算工作。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六部一室(行政办公室、会计核算部、归集管理部、信贷部、网络信息部、稽核部、直属营业部)和6个区县分支机构(龙马潭、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管理部)。
(三)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市以“强化宣传促扩面、降低个贷防风险、优化系统提服务、深化改革谋发展”为主线,突出“抓扩面、降个贷、提服务、建内控、促改革、强管理、重党建”七个工作要点,全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计划任务。
1、加大政策宣传,狠抓制度扩面。以新媒体宣传为主、外部合作宣传为辅,全面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常态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与催缴催建力度,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提高执法和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2、坚持“房住不炒”,降低使用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使用坚持“房住不炒”原则,以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为宗旨,科学合理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坚持按计划使用,争取把个贷率降至100%以内,经管委会决策批准,严格按计划放贷,加强贷后管理工作,降低项目和个贷风险。
3、提升服务能力,优化业务系统。加强窗口人员服务礼仪、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结合中心实际,不断完善优化新业务系统,要求前台努力实现“综合柜员制”管理,深化大数据的应用和信息共享,主动加强数据外联,进一步提升数据共享的广度和深度,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化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争取让职工少跑路。
4、健全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控。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全面加强公积金中心归集、信贷、财务、合同、采购、项目建设等业务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使公积金中心内部控制全面覆盖和全程覆盖,不留死角与真空地带,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业务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5、以改革为动力,促进自我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结合中心自身实际,充分制定中心发展、改革的可行性方案,科学设置内部机构及其岗位职能职责,建立中心内部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制度,打造一流队伍,激发内生动力,稳步推进绩效管理与目标考核,促进公积金事业大发展。
6、加强业务培训和全程管理。中心以岗前培训、任职培训为重点,对员工开展多层次培训。实施前台业务综合柜员制,要求各部室及时修订业务规程、操作细则、办事指南,加强干部职工、专管员培训学习,确保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建立听取员工合理化建议的常态机制,鼓励员工为公积金事业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开展中心文化建设活动,提升员工综合素养,增强中心整体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7、加强中心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培训会、专题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和党建活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开展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懂专业、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住房公积金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132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17.20万元、下降12.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经费,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321.70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1132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17.20万元、下降12.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经费,其中:人员支出744.35万元、占6.57%,日常公用支出68.04万元、占0.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1万元、占0.08%,项目支出10500.00万元、占92.74%。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2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2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17.20万元、下降12.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经费。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21.7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78.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21.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17.2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9%;住房保障支出11178.3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8.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的退休人员慰问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1178.3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职工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服务器及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经费、贯彻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系统升级经费、住房公积金归集、信贷、稽核购买服务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1.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3.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200%,变动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次数、标准。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监管部门检查,省内外相关部门来泸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6.25%,主要原因是财政按6万元/辆口径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心现有公务用车8辆。
(四)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2辆,商务车1辆。均属于正常使用状态公务用车,其中2辆已使用14年以上,其余均使用9年以上。因购置时间较长,车辆出现不同程度的故障,经常需要大的维修。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本级及区县分支机构外出出差、市内调研及业务监督检查、贷款项目审查等工作的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7.75万元、下降186.15%,主要用于业务系统硬软件维护、日常办公用纸采购、日常办公电子设备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科学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及省住建厅监管处的有力指导下,力抓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强化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
2019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计划35亿元;计划回收贷款本息7亿元;提取公积金计划不超过25.2亿元或当年归集额的70%;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不超过10亿元;力争使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较2018年度降低5个百分点以上,力争降至100%以内;计划当年归还信用借款至少13.18亿元,新增短期信用借款控制在6亿元以内,净减少信用借款7.18亿元以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